IMS平台会员服务条款

Chroma ATE INC.

一、 名词定义

  • IMS:即致茂集团旗下公司(包括但不限于致茂电子股份有限公司、神箭数码科技(苏州)有限公司)之智能制造系统事业部(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System),简称IMS或Chroma IMS。

  • Chroma i4.0平台(简称本平台):指IMS平台,网址为https://ims.chromaate.com/I40/index.php?action=login

  • 平台会员(简称会员):

    3.1 完成本平台注册之用户即会员,对象包括IMS之客户、经销商、代理商、开发商。

    3.2 会员指派员工或自然人使用本服务时,该员工或自然人代表会员行使及代受意思表示,该员工或自然人之行为等同于会员之行为,该员工或自然人与会员统称为会员。

    3.3 会员、会员指派使用本服务之员工或第三人即本服务之使用者。

  • 平台会员服务(简称本服务):包括IMS产品展示销售及技术支持、开发商提供解决方案。

  • 电子文件:包括但不限于以email、传真、云端、光盘、USB、软件、网站、社群通信软件所制作、储存或传输之图文影音。

  • 社群通信软件:包括但不限于SKYPE、LINE、WECHAT、Messenger等非公开之沟通软件,但不包括在公开网站或社群网站的留言回复(例如FACEBOOK粉丝页或IMS官网的留言回复)。

二、 认知与接受条款

  • IMS依据本服务条款提供本服务。当会员完成本平台会员注册、或开始使用本服务时,即表示已阅读、了解并同意接受本服务条款之所有内容,并完全接受本服务现有与未来衍生的服务项目及内容。IMS有权于任何时间修改或变更本服务条款之内容,修改后的服务条款内容将公布网站上,IMS将不会个别通知会员,建议会员随时注意该等修改或变更。会员于前述修改或变更后仍继续使用本服务时,视为会员已阅读、了解并同意接受该等修改或变更。若不同意上述服务条款之修订或更新方式,或不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其他任一约定,会员应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。

  • 会员及IMS双方同意使用本服务之所有内容包括意思表示等,以电子文件作为表示方式。

三、 会员的注册义务

为能使用本服务,会员同意以下事项:

  • 依本服务注册表之提示提供会员本人正确、最新的资料,未经第三人同意,不得冒用第三人之名义注册为会员。每位会员仅能注册登录一个账号,不可重复注册登录。

  • 企业法人、公司行号会员请指定1~2名员工作为主要联系窗口,并提供姓名、职称、性别及商务联系方式,如变更联系窗口人员或联系窗口人员职务异动(包括但不限于离职、调职、退休)时,请会员主动更新窗口人员资料或联系IMS人员进行数据修改,仅限在职人员可使用本服务,非在职人员应暂停使用或不可继续使用本服务,如继续使用者,则视为会员违反本服务条款,于改善完毕前,IMS有权冻结账户使用。【提醒会员:如更换或异动联系窗口人员,建议变更密码维护会员信息安全!】

  • 如有人员异动,会员应于发生后7个工作天内通知IMS,如逾期未告知而发生影响会员权益事件(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错误而未收到IMS通知、错失活动)或使第三人权益受损(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资料遭窃取),皆由会员自行承担所有责任,概与IMS无涉。【提醒会员:如更换或异动联系窗口人员,建议变更密码维护会员信息安全!】

  • 及时维持并更新会员数据,确保正确性,以获取最佳服务。

  • 若会员提供任何错误或不实数据、未按指示提供数据、或欠缺必要数据、或有重复注册账号等情事时,IMS有权不经事先通知,径行暂停或终止会员账号,并拒绝会员使用本服务之全部或一部。

四、 会员账号、密码及安全

  • 会员自行设定账号密码,并定期更换密码,以维持账号之机密安全,是会员的责任。任何依照规定方法输入会员账号及密码与登入数据一致时,无论是否由本人亲自输入,均将推定为会员本人所使用,利用该密码及账号所进行的一切行动,会员本人应负完全责任。

  • 会员同意以下事项:

    2.1 会员的密码或账号遭到盗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发生时,会员应立即通知IMS协助更改密码或暂停该账号使用。

    2.2 每次使用完毕结束前,均应退出登录。

    2.3 会员的账号、密码及会员权益均仅供会员个人使用及享有,不得转借、转让他人或与他人合用。

    2.4 账号及密码遭盗用、不当使用或其他IMS无法辩识是否为会员本人亲自使用之情况时,对此所致之损害,除证明系因可归责于IMS之事由所致,IMS将不负任何责任。

    2.5 IMS若知悉会员之账号密码确系遭他人冒用时,将立即暂停该账号之使用(含该账号所生交易之处理)。

五、 个人资料保护

为确保会员之个人资料及隐私保护,于使用本平台过程中将会员之个人资料,谨依台湾个人资料保护法第8条规定告知以下事项:

  • 搜集之目的:

    搜集之目的在于进行营销业务、消费者、客户管理与服务及其他电子商务服务及与调查、统计与研究分析。IMS将藉由加入会员之过程或进行交易之过程来搜集个人资料。

  • 搜集之个人资料类别:IMS于网站内搜集的个人资料包括,

    (1) C001辨识个人者:如会员之姓名、地址、电话、电子邮件等信息。

    (2) C011个人描述:例如:性别、出生年月日等。

  • 利用期间、地区、对象及方式:

    (1) 期间:会员当事人要求停止使用或IMS停止提供服务之日为止。

    (2) 地区:会员之个人资料将使用于台湾地区。

    (3) 利用对象及方式:会员之个人资料搜集除用于IMS之会员管理、客户管理之检索查询等功能外,亦将利用于辨识身份、营销广宣等。例示如下:

    A) 以会员身份使用IMS提供之各项服务时,于页面中自动显示会员信息。

    B) 宣传广告或营销等:透过网络、电子邮件、社群通信软件、传真、电话等方式提供与服务有关之信息。将会员所浏览之内容或广告,依客户之产业属性、IMS网站之浏览纪录等项目,进行客制化作业、会员使用服务之分析、新服务之开发或既有服务之改善等。针对营销活动、留言版等意见,或其他服务关连事项,与会员进行联系。

    C) 回复客户之询问:针对会员透过过网络、电子邮件、社群通信软件、传真、电话或其他任何直接间接连络方式向IMS所提出之询问进行回复。

    D) 其他业务附随之事项:附随于上述A至D之利用目的而为IMS提供服务所必要之使用。

    E) 对于各别服务提供商之信息提供:会员对服务提供商之商品或劳务为预约、下标、购买、参加赠奖活动或申请其他交易时,IMS于该交易所必要之范围内,得将会员之个人资料档案提供予服务提供商,并由服务提供商负责管理该个人资料档案。IMS将以规约要求服务提供商依保障会员隐私权之原则处理个人资料,但无法保证服务提供商会必然遵守。详细内容,请向各别服务提供商洽询。

    F) 其他:提供各别服务时,亦可能于上述规定之以外目的,利用个人资料。此时将在该各别服务之网页载明其要旨。

  • 会员就个人资料之权利:

    IMS所搜集个人资料之当事人,依台湾个人资料保护法得对IMS行使以下权利:

    (1) 查询或请求阅览。

    (2) 请求提供复制本。

    (3) 请求补充或更正。

    (4) 请求停止搜集、处理或利用。

    (5) 请求删除。

    会员如欲行使上述权利,可与IMS客服进行申请。

  • 请注意!如拒绝提供加入会员所需必要之数据,将可能导致无法享受完整服务或完全无法使用该项服务。

六、 会员对IMS之授权

对于会员上传、传送、输入或提供之数据,会员同意IMS网站得于合理之范围内搜集、处理、保存、传递及使用该等数据,以提供其他用户信息或服务、或作成会员统计数据、或进行关于网络行为之调查或研究,或为任何之合法使用。若会员无合法权利可授权他人使用、修改、重制、公开播送、改作、散布、发行、公开发表某资料,并将前述权利转授权第三人,请勿擅自将该数据上传、传送、输入或提供予IMS。任何数据一经会员或由会员委托或同意IMS上传、传送、输入或提供予IMS时,视为会员已允许IMS以任何形式(包括但不限于本平台、电子文件或社群通信软件)无条件使用、修改、重制、公开播送、改作、散布、发行、公开发表该等资料,并得将前述权利转授权他人,会员对此绝无异议。会员并应保证IMS使用、修改、重制、公开播送、改作、散布、发行、公开发表、转授权该等资料,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知识产权,否则应对IMS负损害赔偿责任(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等)。

七、 会员的守法义务及承诺

会员承诺绝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务,并承诺遵守台湾相关法规及一切使用互联网之国际惯例。会员若系台湾以外之用户,并同意遵守所属国家或地域之法令。会员同意并保证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侵害他人权益或违法之行为,包括但不限于:

  • 公布或传送任何诽谤、侮辱、具威胁性、攻击性、不雅、猥亵、不实、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或其他不法之影音图文或任何形式的档案。

  • 侵害或毁损IMS或他人名誉、隐私权、商业秘密、商标权、著作权、专利权、其他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。

  • 违反依法律或契约所应负之保密义务。

  • 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本服务。

  • 传输或散布计算机病毒。

  • 从事未经IMS事前授权的商业行为。

  • 刊载、传输、发送垃圾邮件、连锁信、违法或未经IMS许可之多层次传销讯息及广告等;或储存任何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违反法令之数据资料。

  • 对本服务其他用户或第三人产生困扰、不悦或违反一般互联网礼节致生反感之行为。

  • 其他不符本服务所提供的使用目的之行为或IMS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。

八、 服务内容之变更及EDM发送

  • 会员同意IMS所提供本服务之范围,IMS均得视业务需要及实际情形,增减、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的项目或内容,且无需个别通知会员。

  • 会员同意IMS得依实际执行情形,增加、修改或终止相关活动,并选择最合适方式告知会员。

  • 会员同意IMS得不定期发送电子报或商品讯息(EDM)至会员所登录的电子邮箱账号。当会员收到讯息后表示拒绝接受营销时,IMS将停止继续发送营销讯息。

九、 服务之停止、中断

IMS将依一般合理之技术及方式,维持系统及服务之正常运作。但于以下各项情况时,IMS有权可以停止、中断提供本服务:

  • IMS网站电子通信设备进行必要之保养及施工时。

  • 发生突发性之电子通信设备故障时。

  • IMS网站申请之电子通信服务被停止,无法提供服务时。

  • 由于天灾等不可抗力之因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IMS致使IMS网站无法提供服务时。

十、 IMS隐私权政策

关于会员的注册以及其他特定数据依IMS「隐私权政策」受到保护与规范。

十一、 责任之限制与排除

  • 本服务所提供之各项功能,均依该功能当时之现况提供使用,IMS对于其效能、速度、完整性、可靠性、安全性、正确性等,皆不负担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担保责任。

  • IMS并不保证本服务之网页、服务器、网域等所传送的电子邮件或其内容不会含有计算机病毒等有害物;亦不保证邮件、档案或数据之传输储存均正确无误不会断线和出错等,因各该电子邮件、档案或数据传送或储存失败、遗失或错误等所致之损害,IMS不负赔偿责任。

十二、 知识产权的保护

  • IMS所使用之软件或程序、网站上所有内容,包括但不限于著作、图片、档案、信息、数据、网站架构、网站画面的安排、网页设计,均由IMS或其他权利人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,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、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业秘密与专有技术等。任何人不得径自使用、修改、重制、公开播送、改作、散布、发行、公开发表、进行还原工程、解编或反向组译。若会员欲引用或转载前述软件、程序或网站内容,必须依法取得IMS或其他权利人的事前书面同意。尊重知识产权是会员应尽的义务,如有违反,会员应对IMS负损害赔偿责任(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等)。

  • 在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之原则下,会员同意在使用IMS之服务时,不做侵害他人知识产权之行为。

  • 若会员有涉及侵权之情事,IMS可暂停全部或部份之服务,或迳以取消会员账号之方式处理。

十三、 拒绝或终止会员的使用

会员同意IMS得基于维护交易安全之考虑,因任何理由,包含但不限于不活跃使用,或违反本服务条款的明文规定及精神,终止会员的密码、账号(或其任何部分)或本服务(或其任何部分)之使用,或将本服务内任何「会员内容」加以移除并删除。此外,会员同意若本服务(或其任何部分)之使用被终止,IMS对会员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担责任。

十四、 准据法与管辖法院

本服务条款之解释与适用,以及与本服务条款有关或会员与IMS间因交易而产生之争议或纠纷,应依照台湾法律处理,并以台湾桃园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,但若法律对于管辖法院另有强制规定者,仍应依其规定。

目前密码

  • 8 - 16 位
  • 大写字母 [A-Z]
  • 小写字母 [a-z]
  • 数字 [0-9]

新密码

  • 8 - 16 位
  • 大写字母 [A-Z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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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认密码

  • 8 - 16 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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